
记者从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新修订的《马鞍山市区农民房屋及装饰装修补偿标准》近日正式发布,将于10月15日起正式执行。新标准适用于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将进一步规范该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细化补偿类别、统一补偿口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本轮调整首次将农民房屋及装饰装修补偿标准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分开制定报审,通过分类施策厘清住宅装修与农用地青苗附着物的补偿边界,推动征迁补偿工作更规范、更精准、更惠民。
农村住宅房屋补偿
在农村住宅房屋补偿方面,新标准根据房屋类别、结构标准、等级差异实施差异化补偿上调,精准贴合房屋实际价值。值得关注的是,本轮调整新增房屋隔热层专项补偿项目,统一核定150元/㎡补偿标准,补齐长期以来隔热层无专项补偿的政策短板,实现住宅附属构造补偿全覆盖。
装饰装修补偿
装饰装修补偿实现全方位扩容提质。补偿品类进一步拓宽,院落成品防盗门、铝合金双层窗、铝板吊顶、实木扶手、蹲便器等高频常规家装设施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做到装修项目应补尽补、不漏项、不缺项。
家电拆装补偿核算
家电拆装补偿核算模式同步优化,空调、热水器、抽油烟机等设备拆装费用,由此前参照行业指导价核算,调整为固定套价统一计补,核算标准公开透明,有效简化基层工作流程、减少核算争议、提升征迁工作质效。同时,新标准结合当前市场物价水平,对各类装修项目补偿标准实行动态微调,确保补偿价格贴合市场实际,最大限度保障群众装修财产利益。
过渡期保障标准上调
过渡期保障标准也同步上调。符合住房安置条件人员的临时安置补助,由300元/人/月提至350元/人/月,稳步提升过渡期生活保障水平,全力保障征迁群众过渡期生活稳定。
新旧标准衔接
在新旧标准衔接方面,我市明确:新标准公布前已批准征收土地且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按照原标准执行;对征收土地公告已发布,但截至新标准公布实施时已超过90日,未足额向所有权人支付补偿费用的,按照新标准执行;未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按照新标准执行。
来源:马鞍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