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9日,记者从安徽省消保委获悉,2026年第三季度,安徽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658件,解决3591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6804人次。质量、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合同、价格、安全问题占据消费者投诉前5名,共占投诉总量的88.21%。
养生理疗类消费应注意查看资质
“冬病夏治”是传统中医养生理念,夏季不少消费者选择到养生馆等线下机构接受推拿、拔罐等传统理疗服务。此类项目虽属日常养生范畴,但其中不少兼具保健与治疗功能,对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规范程度有明确要求,并非无门槛经营。
从投诉情况看,部分纠纷源于从业人员操作不当,直接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此外,养生机构虚构从业人员资质、夸大理疗项目效果、虚假宣传普通食品具有治疗效果等消费纠纷也较为集中。
2026年7月,消费者蔡女士在淮南市某理疗店消费,在进行拔火罐项目时,因店员操作不当致其被火罐烫伤。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蔡女士向淮南市八公山区消保委投诉,请求协调处理。经组织多次调解,经营者退还投诉人消费金额139元,另赔偿2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消保委建议:养生保健服务贴近群众健康需求,市场空间广阔,但其发展必须以安全为底线。相关理疗项目直接作用于人体,操作不规范极易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对此,经营者要依法取得相应经营资质,不得虚构资质、夸大理疗项目效果;从事推拿、拔罐等项目的从业人员也应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规范操作,落实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费者在接受养生理疗服务前,应注意查看机构经营资质和从业人员资质,理性看待养生宣传,不轻信“包治”“特效”“立竿见影”等夸大表述,确需疾病治疗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此外,在接受服务时需注意留存消费凭证和宣传资料,一旦发生人身损害,应及时就医、保留证据并依法维权。
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商品应核实监护人是否知情
暑期是未成年人消费纠纷的集中显现期。从投诉情况看,未成年人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手机等电子产品,以及进行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消费引发的纠纷多发。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经营者为促成交易,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消费者为未成年人且监护人并不在场的情况下,依然向其销售产品,后续在家长主张退货退款时又拒不履行相关义务,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6年6月底,投诉人张先生的孩子(12周岁)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花费480元在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7月16日张先生找商家协商退款,商家表示只能按照回收价格退款。双方协商无果,张先生向临泉县消保委投诉。经消保委工作人员耐心沟通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张先生将手机退还给被投诉人,被投诉人退还现金380元。
消保委建议: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对消费行为及其后果缺乏充分认知,经营者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更应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对明显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消费,尤其是手机等大额电子产品消费,应当核实其是否取得监护人同意,不得为促成交易向未成年人销售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的高额商品;对家长提出的退货退款等合理诉求,应当依法依规协商处理,不得以“已售出”“二手商品”“特价商品”等为由推诿拒退。广大家长也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消费教育和日常引导,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如发现孩子有大额消费,可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及时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或向当地消保委投诉维权。
充值返现类消费应控制充值金额、缩短消费周期
充值返现类消费纠纷多集中于美容美发、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式消费领域,经营者以高额返现、大额返利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大额预存。此类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夸大宣传、高息诱储,业务员口头承诺“充值返现”“一年返还XX%现金”等远超经营实际盈利能力的回报,诱导消费者一次性大额充值;二是承诺不落地,返现比例、兑现时限、退费规则等关键内容仅凭口头承诺,为日后拒不兑现埋下隐患;三是拖延履约、变相毁约,消费者要求兑现返现时,经营者以“需排队”“额度用完”“经营调整”等理由无限期拖延,或拒不退款、擅自变更消费核算规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6年1月12日,消费者魏女士在某美容美发店充值3000元,参加该店“排队免单、消费领补贴”活动。活动内容为:最高返还充值金额90%现金,消费按原价结算。魏女士后续到店消费两次,合计消费1514元,但商家一直未兑现返现承诺。魏女士联系业务员询问返现进度,对方仅告知需要排队且无法明确兑现时间,双方协商无果,魏女士向六安市消保委投诉。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消费者消费项目改按会员价核算,商家退还剩余款项。
消保委建议:预付式消费先付款、后履约,消费者一旦充值,资金便掌握在经营者手中,容易陷入“交钱容易、退钱难”的被动境地。以高额返现为卖点的预付式营销模式,进一步放大了这一风险,返现比例越高、兑现周期越长,越可能超出经营者正常经营能力,成为其占用、挪用资金的“吸金”手段。于经营者而言,开展预付营销应量力而行、恪守诚信,不得设置模糊、无期限或暗含附加条件的兑现规则,更不得借返现名义变相占用、挪用消费者预付款。消费者面对“高额返现”“大额返利”等营销话术也应保持清醒,切勿因赠送赠品、限时优惠而冲动大额充值;确有预付需要时,应控制充值金额、缩短消费周期,把返现比例、兑现时限、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书面写入协议,并留存付款凭证、宣传单页和沟通记录,不轻信口头承诺。一旦遇经营者拒不兑现、擅自变更条款甚至关门失联,应及时向当地消保委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直播间有奖销售兑奖时出现推诿扯皮
当前不少商家通过设置福袋抽奖、评论截图抽奖等有奖销售方式,增加直播间人气、提升销量。这类有奖销售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活动信息公示不全,消费者难以知晓奖品规格、中奖概率、参与限制等完整活动信息;二是宣传信息与实际兑奖不符,兑奖规则不透明,福袋、抽奖页面标注的使用条件与线下实际规则不一致;三是兑奖履约不到位,经营者以抽奖为噱头吸引流量,兑奖时推诿扯皮、降低兑现标准,或以“系统故障”“操作失误”等为由要求消费者接受折价处理。
2026年7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某家居门店直播间参与福袋抽奖,抽中1000元代金券。该福袋页面明确标注“无消费金额门槛”,李女士又在直播间公屏主动咨询该代金券是否存在使用限制,直播间工作人员答复没有限制。其后,李女士持该代金券前往线下门店准备消费,却被告知该代金券仅能用于全屋定制家具,消费者对此表示不满遂向凤台县消保委投诉。调查中,经营者辩称,该店系第一次操作上架代金券福袋活动,工作人员不熟悉平台功能设置,没有在线上把代金券的使用排除条件进行标注。经调解,经营者同意按照直播间宣传承诺,正常使用该1000元代金券,双方达成和解。
消保委建议:有奖销售是经营者常用的促销手段,其正当性建立在信息真实、规则透明的基础之上。以抽奖为名却在实际兑奖时附加条件、降低标准,不仅直接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也会透支消费者对直播营销的信任。经营者开展有奖销售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地向消费者明示兑奖条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关键信息,线上标注与线下实际执行应当一致,不得隐瞒限制条件或作引人误解的宣传;因内部管理或人员操作原因导致规则设置不当的,应与消费者友好协商,不得将不利后果单方面转由消费者承担。消费者参与直播间抽奖、福袋活动时,应仔细阅读活动规则和兑奖条件,对存在疑问的条款提前向经营者核实,并留存活动页面截图、咨询记录等证据。如发现经营者不按承诺兑奖的,可及时向平台反映或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
来源: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