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物料露天堆放,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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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物料露天堆放,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被罚

近日,据“信用安徽”网站披露,因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被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合环罚﹝2026﹞36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28日对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承建的“明珠广场片区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有占地面积约65.5平方米的黄沙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上述行为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对此,依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对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

天眼查显示,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国有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72条,涉案总金额1082.279411万元;开庭公告125条,立案信息43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