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让一处国有建设用地:必须引进运营方开设综合性商场,拿地后18个月内开业
安徽
安徽 > 资讯 > 正文

合肥出让一处国有建设用地:必须引进运营方开设综合性商场,拿地后18个月内开业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6]30号)。

图片

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庐阳区一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图片

地块位于庐阳区阜阳北路以东、涡阳路以北,编号庐阳区LY202604号。东至金池路、南至涡阳路、西至阜阳北路、北至永青路,土地面积67.2065亩,规划用途为商业。

本次公告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庐阳区LY202604号地块竞得人须引进1家以上(含1家)企业作为运营方开设综合性商场,并在拿地后18个月内开业。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须整体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

据公告显示,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

来源: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