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厉打击哄抢农作物网络谣言,安徽警方公布3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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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厉打击哄抢农作物网络谣言,安徽警方公布3起典型案例

安徽警方依法严厉打击哄抢农作物

网络谣言公布3起典型案例

正值秋收时节,安徽公安机关依托“净网-2026”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哄抢农作物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环境。安徽警方公布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宿州网民秦某某(男,48岁)为博取流量、吸粉引流,发布一段在收割机内拍摄的视频,并散布谣言称有人在哄抢玉米,引发部分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该秦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二:阜阳网民曹某某(女,42岁)为博取流量、吸粉引流,在明知村内一辣椒地系王某种植的情况下,仍拍摄该辣椒地视频并散布谣言称“满地辣椒随便摘,免费”,引发部分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该曹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三:滁州网民徐某(女,56岁)为博取流量、吸粉引流,发布“农场红薯遭多人哄抢”等不实信息并配以误导性视频,引发部分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该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安徽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