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经批准占用土地,用于建设天然气互联互通撬,蚌埠中油天河燃气有限公司被责令退还土地并被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蚌自然资处字(2026)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蚌埠中油天河燃气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洪集村0.35亩土地,用于建设天然气互联互通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基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附件1:《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序号3处罚阶次1的规定。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处罚决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0.35亩集体土地给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洪集村集体;
2.对非法占用的0.35亩(233平方米)集体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3300元,限15日内上缴蚌埠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天眼查显示,蚌埠中油天河燃气有限公司 (曾用名:蚌埠中油昆仑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年,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0万人民币。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