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9日,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丽岛新材”,603937.SH)公告,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安徽丽岛”)增资3.00亿元,本次增资款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安徽丽岛的注册资本将由4.80亿元增加至7.80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公告显示,安徽丽岛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5),主要产品为铝板带箔材料。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用铝箔及储能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市场对电池铝箔的需求持续扩大。为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提升行业地位,安徽丽岛正推进产能扩建项目。鉴于铝加工行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较大。此外,行业上下游结算模式对营运资金占用较为明显,安徽丽岛目前资产负债率较高。
本次增资有利于支持安徽丽岛业务持续高质量发展,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强资本实力与抗风险能力,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综合竞争力,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来源 | 上市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