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淮北市杜集区司法局石台司法所联合石台镇民政办,远赴萧县司法局开展跨区域家事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实现一位独居患病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老人王某某今年75岁,原籍宿州市萧县,中年时由萧县改嫁至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户籍也由萧县迁至杜集区。在萧县的婚姻生活期间,她育有三个儿子,长子、次子留在萧县由夫家抚养,年仅3岁的幼子被她带到石台镇抚养。改嫁到石台镇后未生育子女,其再婚丈夫离世后,王某某返回萧县独自租房生活。9月下旬,她突发疾病,由侄子王某送至淮北矿工总医院就医,住院期间无人照料。出院后,医院无奈将老人移交户籍地石台派出所寻求帮助,老人的赡养问题由此陷入困境。
为妥善处置老人赡养难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石台镇党委政府将老人送往附近敬老院生活。因王某某神志不太清醒,敬老院无法联系到其法定赡养人。民政办联合派出所查找其法定赡养人的联系方式,经民政部门协商,其三个儿子均表示不愿意赡养老人。针对这一问题,石台司法所联合镇民政办主动对接萧县司法局,启动跨区域协同调解机制。两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向其三个儿子讲解《民法典》中关于成年子女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和《刑法》中关于遗弃罪的规定,以法理与亲情相结合,反复做其三个儿子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宣教与协商,最终老人儿子同意承担赡养责任。
此次赡养纠纷的化解,打破了地域壁垒,实现了司法、公安、民政等多部门联动,坚持法理与温情并重,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传递民生温度,为基层平安建设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翁彩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