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一届安徽省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原主任叶露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露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承揽、民营企业获取政府投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露中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叶露中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六安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