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黄山市调整祁门县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6〕10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祁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决定:
一、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复,撤销大坦乡、柏溪乡,合并设立柏溪镇。原大坦乡、柏溪乡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相应撤销,柏溪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相应设立。柏溪镇人民代表大会届次为第一届。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复,撤销溶口乡,将原溶口乡行政区域划入平里镇。原溶口乡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相应撤销,平里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建制保留,届次连续计算。
三、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复,变更祁门县祁山镇部分行政区域界线,设立祁门县梅城街道。梅城街道管辖范围包括祁山镇原管辖的内河街社区、东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三里街社区、七里桥社区、祁峰村、桃峰村。祁山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建制保留,届次连续计算。
四、柏溪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以柏溪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人口总数为基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名额确定为51名。平里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以划入原溶口乡后的人口总数为基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重新确定,名额确定为53名。祁山镇因行政区域变更,以划出后的人口总数为基数,名额确定为58名。以上名额按规定报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