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示投资潜在风险 申万宏源证券一营业部从业人员收警示函
安徽
安徽 > 产经 > 金融 > 正文

未提示投资潜在风险 申万宏源证券一营业部从业人员收警示函

5月10日,据安徽证监局网站消息,因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未提示潜在风险,孙百瑜被出具警示函。

公开信息显示,经查,孙百瑜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黄山前园南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未提示潜在风险。

安徽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孙百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作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的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

企查查信息显示,孙百瑜目前担任职务是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黄山前园南路证券营业部法定代表人。

来源:安徽证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