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两大违法行为 安徽祥宇钢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罚

存两大违法行为 安徽祥宇钢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罚

近日,蚌埠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徽祥宇钢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安徽祥宇钢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024年1月10日开展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培训”安全教育记录表人员签名,40余人签字只有两种笔迹,且本次培训范围为全员,但只有40余人的名字,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①天然气报警信号未接入有人值守的房间;②钢水罐热修工位设置在钢水调运跨到地坪区域内(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③液氧罐区安全阀未见校检记录;④测温热电偶设置不规范;⑤罐区接地及管道法兰未按要求进行跨接;⑥现场检查时电弧炉进出水流量差报警装置无法正常使用(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报警等设施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判定为重大隐患)。

来源:蚌埠市应急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