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理顺村(社区)工作关系,减轻基层负担,提升村(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放能,日前,铜陵市铜官区出台实施方案,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厘清社区职责,依规准入,动态调整。对村(社区)依法履职工作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外的事项,实行严格的全事项准入制度。对清单外需要村(社区)依法履职或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要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实行“一事一批”,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经费和条件,最大限度减轻村(社区)负担,推进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发展。
该区坚持严格准入、依法进入。党群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简称“准入单位”)按照“职能转变、重心下移”的要求,正确处理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关系,划清部门与村(社区)之间的责、权边界,使工作进村(社区)依法规范有序。凡属于村(社区)自治性的管理工作,由村(社区)自主管理:凡属于准入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不得随意下达到村(社区);未经批准的事项不得进入村(社区),村(社区)原则上不承担准入清单以外事项,未经批准准入的事项,村(社区)有权拒绝承担。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经审批进入村(社区)的行政事务,要求明确授权内容、对象、权限,时间和拨付的工作经费,确保责、权、利一致。对事权完全下放的,同步匹配相应财权;对事权未完全下放的,相应部门切实履行相应工作职责,不得擅自将相应工作交由村(社区)承担。统一承办、集中管理。核准进入村(社区)的工作事项,要求统一集中在村(社区)服务窗口受理或办理。准入单位的工作事项进入村(社区)后,一般不在村(社区)建立对口办事机构、不挂牌子。面向村民、居民的服务事项、工作职责,一律通过服务手册、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公告。
与此同时,该区严格村(社区)事务准入程序,对于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村(社区)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指导清单外的事项,实行严格的全事项准入制度。对确需纳入清单的工作事项,由责任部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书面提交区村(社区)事务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准入,区村(社区)事务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审议清单事项,实行全闭环运行的动态调整机制。对因法律法规调整或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履行的工作事项,参照准入程序及时调整和取消。
此外,该区加强对村(社区)事务准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下放工作事务给村(社区)的区直部门,一经发现,及时纠正。对未履行准入审批程序,违规向村(社区)委托或转移工作事务的,村(社区)可向区有关部门反映。区直各单位下放工作事务充分兼顾村(社区)组织承接能力,尊重村(社区)组织意见,不得硬性指派;不得要求村(社区)组织设立相应机构、设置专门场所、配备专职人员等;对村(社区)组织承担工作职责的考评,按区委统一规定和部署进行,有关职能部门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切实减轻村(社区)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童关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