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马鞍山誉祥实业被罚

未使用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马鞍山誉祥实业被罚

据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9月9日披露,因挤出成型工序的生产过程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规定使用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马鞍山誉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59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马环(当)罚〔2024〕9号,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未使用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马鞍山誉祥实业被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