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狗肉得狂犬病?安徽一地三人造谣被处罚

男子吃狗肉得狂犬病?安徽一地三人造谣被处罚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亳州公安机关迅速出击,持续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

打谣进行时

1.近日,网民李某来为了博取流量,在网络上转发“广西一男子因吃狗肉得狂犬病”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李某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李某来予以行政处罚。

2.近日,网民昝某芳为博取流量,在网络上发布“其儿子在某中学被几个同学殴打”的片面不实信息,引发广大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昝某芳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昝某芳予以行政处罚。

3.近日,网民郭某勤为了博取流量,在网络上转发“三句话让一个大学生消失”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郭某勤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郭某勤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相关法律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亳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