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九种门诊特殊病 安徽一市医保有新政策!

新增九种门诊特殊病 安徽一市医保有新政策!

蚌埠又有新政策啦!事关医保

近日,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57号)文件精神,蚌埠市医保部门对我市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种类、认定标准及病种编码等作出新增和调整。

01

新增九种门诊特殊病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患者长期门诊治疗需求,本次将戈谢病、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结节性硬化症、发作性睡病、低磷性佝偻病、短肠综合征、大动脉炎、进行性纤维化性间质性肺疾病,共计9种疾病纳入我市门诊特殊病病种保障范围。

02

优化五种疾病认定标准

进一步简化病种认定标准,对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脏病、肾病综合征、恶性肿瘤5种疾病的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恶性肿瘤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参保18周岁以下儿童,患有《关于进一步扩大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病种范围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107 号)规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恶性生殖细胞瘤、头颈胸部肿瘤、神经纤维瘤病、朗格罕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慢性活动性 EB 病毒感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 12 种疾病,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病待遇。

03

调整部分病种编码

将高血压、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恶性肿瘤治疗(靶向治疗)病种编码进行整合,统一启用国家编码,保障试点病种顺畅实现异地联网直接结算。

该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您可向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线下申请,或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经专家认定通过后,享受相关门诊慢特病待遇。

来源:蚌埠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