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守护民生福祉,维护“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加大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截至9月底,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8474件,罚没款金额5.44亿元,其中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2787件,罚没款金额1.04亿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七起典型案例,其中安徽池州贵池区、安徽宁国两地现虚假宣传案件。详情如下:
01
安徽贵池区中萱书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贵池区中萱书店(下称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宣传海报、宣传牌等方式对其经营的教辅书籍作宣传,宣传内容为“教育部推荐使用”、“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指定”等。当事人不能提供“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指定”、“教育部推荐使用”等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对其经营的教辅书籍的宣传内容不实,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自由裁量意见,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虚构教辅书籍相关师资信息、夸大曾获得的荣誉、杜撰品牌影响力会增加教辅书籍销量,当事人通过制作宣传海报虚构教辅书籍的推荐单位,吸引学生购买其销售的教辅书籍,欺骗误导广大学生及学生家长。本案的办理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规范教辅书籍销售企业宣传行为,促进教辅书籍行业不断提高教辅书籍质量,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辅书籍,帮助学生进行学习,以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护航教辅书籍行业健康发展。
02
安徽宁国市苗王蛇宝酒酒业销售四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宁国市苗王蛇宝酒酒业销售四店(下称当事人)在宁国市四个乡镇街道,以赠送大米的方式吸引农村老年人到其经营场所参加“苗王蛇宝”酒宣讲会,宣传“苗王蛇宝”酒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该款白酒既非药品,亦非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自由裁量意见,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通过“赠送礼品”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养生酒,夸大产品功效诱惑老年人高价购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始终坚持以保障老年人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对涉及农村地区、农村老年人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快速打击、快速处置,及时守护住农村老年人养老金,让更多农村老年人享受幸福晚年生活。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