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发布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这些乡镇村庄
01
拟征收土地目的和范围
本次拟征收 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GJZN01地块,北邻魏王路,东邻规划路,南邻规划杨庙路,西邻空地; 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GJZN02地块,北邻规划路,东邻空地,南邻规划杨庙路,西邻规划路; 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GJZN03地块,北邻绿化带,东邻空地,南邻绿化带,西邻绿化带。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7.0894公顷,其中: 农用地7.0879公顷,含耕地6.6598公顷;建设用地0.0015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具体现状如下:
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建设用地按照评估价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执行。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安置对象、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
采取货币、社保等方式
进行安置
02
拟征收土地目的和范围
本次拟征收谯城区范围内5个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4-22地块,北邻生产路,东邻十八里镇中学,南邻空地,西邻小怀路;谯城区储备地块GJWL-1,北邻空地,东邻酒神大道,南邻空地,西邻规划路;谯城区储备地块GJWL-2,北邻空地,东邻酒神大道,南邻空地,西邻规划路;谯城区储备地块GJWL-3,北邻规划路,东邻酒神大道,南邻杨庙路,西邻规划路;谯城区储备地块GJWL-4,北邻魏王路,东邻酒神大道,南邻杨庙路,西邻规划路。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13.4496公顷,其中:农用地13.3993公顷,含耕地9.1724公顷;建设用地0.0503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具体现状如下:
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建设用地按照评估价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执行。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安置对象、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
采取货币、社保等方式
进行安置
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