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强制退出、暂停交易资格的通知,涉及235家售电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同意,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拟对安徽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已工商注销的售电公司,以及安徽中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连续三年(2021年11月至2024年10月)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售电公司启动强制退出程序(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自2024年11月27日起,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对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202家连续12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未在安徽电力市场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暂停交易资格。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实名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立即生效。
具体名单如下:
来源:综合安徽电力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