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阜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刘玉建涉嫌受贿罪一案,2025年3月19日,在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24年,被告人刘玉建利用担任界首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党工委书记,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便利,或者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土地拆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50.1553万元,其中未遂1775.77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玉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玉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六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