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消防公布11个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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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消防公布11个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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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发布 2025年04月10日 14:30 安徽

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公布

消防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试行)》(皖消〔2025〕39号)文件要求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提高行政执法质效,现将淮南市11个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行政执法消防救援机构(11个)

(一)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淮南市田家庵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淮南市大通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淮南市谢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淮南市八公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七)淮南市潘集区消防救援大队

(八)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九)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大队

(十)淮南市山南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十一)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相关要求

以上全市11个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来源:淮南消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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