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安徽拟再添一段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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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安徽拟再添一段高速公路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标志项目审批进入关键阶段、履行环保公众监督等法定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775371(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172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

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和县、含山县,芜湖市鸠江区、无为市

建设单位:中交一公局(安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中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批前公示!安徽拟再添一段高速公路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起于马鞍山市和县姥桥镇西北侧姥桥枢纽,自东北向西南布设,终于S30铜商高速,与正在施工的G4231无为至安庆段高速顺接。路线全长约68.783公里,技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全封闭高速公路,涉及时速120公里/时,共布设8处互通式立交、4处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中心、1处管理分中心,设置桥梁共计29719.7米/59座(其中,特大桥12719米/8座,大桥15325.7米/25座,中桥1648米/26座),天桥2座、通道67道、涵洞105道、连接线1处。施工期配套建设21处施工场地、16处取土场、105公里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环境: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桥梁施工干扰水体。主要防治措施是:桥梁预制养护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及时收集处理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油污水;涉水桥梁墩柱使用钢管桩围堰施工,河堤外设置泥浆池,泥浆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禁止外排;项目部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污水处理措施,其余施工场地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营运期路面径流进入沿线水域会对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3座跨越裕溪河、裕溪后河和西河特大桥设置径流收集系统;附属设施建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

2. 生态环境:施工期主要影响是区域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植被损失、惊扰野生动物、加大水土流失强度,涉水施工影响水生生物栖息繁殖。采取措施为:优化施工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措施,大临工程占用须对表土进行剥离、收集及妥善暂存。

3.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影响来自施工扬尘、拌合站废气、焊接烟尘、沥青摊铺烟气以及施工车辆、机械废气。主要防治措施为:施工中落实湿法作业、场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治措施;规范建设混凝土、水稳、沥青拌合站,主要生产装置封闭管理,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等设施,保持场区清洁。焊接工位配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规范开展沥青摊铺作业;禁止使用超标施工机械、车辆,优先使用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并落实编码登记要求。

运营期附属设施厨房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服务区和停车区加油站配备油气回收系统。

4. 声环境:施工期主要影响是施工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实施临时屏障等多种降噪方案,减轻项目施工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临近居民区的工段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夜间禁止施工。

运营期噪声影响为车辆运输噪声,经预测,运营中期对沿线90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大。防治措施为:加强交通管理,通车后对道路经常性维护;运行前为89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声屏障,总长约39958米,为256户居民及1处学校设置隔声窗。运行期间开展跟踪监测,预留治理资金,根据监测结果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5.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工程弃土、生活垃圾、公路养护垃圾和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废弃渣土暂存,部分用于沿线绿化、临时用地恢复,多余部分同填塘淤泥、钻渣运至9#及10#取土场回填;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规范暂存、处置。营运期养护垃圾由养护工人带离公路,由地方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 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风险是道路运输事故、加油站事故影响周边环境。防治措施是:施工前制定应急预案,施工中遵守作业规范,涉水施工前准备吸附材料和隔离拦截材料,若发生泄漏事故,即时采取浮油拦截和吸附措施。运营期,跨越裕溪河、裕溪后河、西河路段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收集池,并对收集池做重点防渗,桥面设置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监控系统等,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器材;规范建设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进行防渗防泄露处理,设置围堰、应急事故池。

有关部门的意见:《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4〕67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徽省和县至无为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交公路函〔2025〕255号)原则同意。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采用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并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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