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气温攀升
市民夜间聚餐、娱乐活动增多
酒驾醉驾风险隐患凸显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六安公安交警
扎实推进“夏季行动”
针对城乡酒醉驾违法行为特点
进行不间断、不定点、不定时的动态打击
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
非法改装车辆、“炸街”扰民等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
全力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保障市民平安出行
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驾醉驾
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充分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危害性
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曝光台
01
时间:7月18日20时许
地点:淠河路与响洪甸路交叉口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2
时间:7月18日20时许
地点:淠河路与响洪甸路交叉口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饮酒驾驶机动车。
03
时间:7月17日20时许
地点:红石谷路与横排头路路段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4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04
时间:7月17日21时15分许
地点:金安区施桥街道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5
时间:7月18日20时45分许
地点:裕安区苏埠镇苏戚路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6
时间:7月17日20时21分许
地点:南山新区大华山路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饮酒驾驶机动车。
07
时间:7月17日20时许
地点:霍山县晓上路(省道S332)147公里50米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8
时间:7月17日20时许
地点:霍山县衡山镇迎宾大道路段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9
时间:7月18日23时40分
地点:舒城县城关镇春秋路与东门路交口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
时间:7月19日01时07分
地点:舒城县城关镇春秋路与东门路交口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1
时间:7月18日21时28分
地点:叶集区新斑路(S245省道)271公里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2
时间:7月17日22时00分
地点:叶集区柳林大道段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3
时间:7月19日0时25分许
地点:霍邱县 城关镇 蓼中路至久宿酒店门前路段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8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4
时间:7月19日0时许
地点:霍邱县高塘镇高塘街道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5
时间: 7月18日12时40分许
地点: 金寨县梅山镇老师范路段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6
时间: 7月18日13时许
地点:金寨县金桃路0公里5米路段
测试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第一
酒后严禁驾车
亲朋好友更要
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
关于酒驾醉驾成本
蜀黍再帮大家拎一下重点
敲黑板
一起来看酒驾的成本
▼
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 饮酒驾驶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 再次饮酒驾驶
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驾驶
约束至酒醒+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一时的侥幸
面临的将是惨痛的教训
请坚决做到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来源:六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