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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阜阳市颍州区机构改革这样改!(附机构设置表)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定了!颍州区机构改革这样改!(附机构设置表)

2月17日上午,中国共产党阜阳市颍州区委员会五届七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阜阳市颍州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调整优化区级党政机构和职能

区级党政机构共设置37个。党委机构11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0个;政府工作部门26个。具体改革任务如下:

★区委机构改革

组建区监察委员会

将区监察局的职责,以及区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不再保留区监察局。

组建区委财经委员会

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

组建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

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建区委审计委员会

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

将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

将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将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

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

组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

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调整优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区公务员局牌子。

将区委老干部局并入区委组织部,保留区委老干部局牌子。

将区委老干部局所属的事业单位转隶到区委组织部。不再保留单设的区委老干部局。

区委组织部加挂区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

区委宣传部加挂区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

区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将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入区委统战部,将区政府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统战部,对外保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对外加挂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区委统战部加挂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单设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优化区委办公室职责

将区档案局(区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区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区委政策研究室、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区档案局牌子。区档案馆作为区委直属事业单位。

组建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区委宣传部不再保留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区委工作机关。

组建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督察考核职责整合,组建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区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区委督查室、区政府政务督查室。

不再设立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将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区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颍州分局承担。

★区政府机构改革

组建区农业农村局

将区农业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区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将区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颍州交通运输分局。

将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颍州分局。

将区农业委员会所属的事业单位转隶到区农业农村局。

不再保留区农业委员会。

组建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将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体育局)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旅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牌子。

不再保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体育局)。

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相关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保留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组建区应急管理局

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颍州分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相关职责,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区科学技术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救灾减灾委员会、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职责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组建区医疗保障局

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区商务粮食局

将区商务局、区粮食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区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商务粮食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将区商务局、区粮食局所属的事业单位转隶到区商务粮食局。

不再保留区商务局、区粮食局。

组建区扶贫开发局

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组建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将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服务相关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数据资源管理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优化区司法局职责。 将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政府法制工作相关职责划入区司法局。

区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优化区审计局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等划入区审计局。

优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 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区科学技术局的专利管理相关职责等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不再保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

保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优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 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电力管理和协调军工科研生产、军民融合推进等涉军职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行政职能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区物价局牌子。

优化区财政局职责。 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金融工作相关职责,区商务局的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监管等职责划入区财政局,保留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加挂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

区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优化区林业局职责。 将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划入区林业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颍州分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将区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颍州分局。

优化区科学技术局职责。 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区科学技术局。

区政府办公室加挂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水务局更名为区水利局。

将区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颍州分局。

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调整区委群众工作部(区信访局)管理体制。 将区委群众工作部(区信访局)改为区政府信访局,由区委工作机关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信访局与区政府信访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区人大机构改革

组建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作为区人大专门委员会。

★区政协机构改革

组建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组建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将区委党史研究室和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作为区委直属事业单位。

不再保留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区招商局更名为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更名为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行政职能调整到区农业农村局,由区政府直属转隶到区农业农村局,更名为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纳入此次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具体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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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颍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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