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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蒙城机构改革后首批14家单位今天挂牌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今天(3月1日)上午,蒙城机构改革后,首批14家单位挂牌。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组建县农业农村局。将县农业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

今天(3月1日)上午,蒙城机构改革后,首批14家单位挂牌。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组建县农业农村局。将县农业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将县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不再保留县农业委员会。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新闻出版局)更名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加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牌子。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组建县医疗保障局。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医疗保障综合协调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调整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管理体制。将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改为县政府信访局,由县委办公室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委信访局与县政府信访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优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组建县扶贫开发局。在事业单位性质的县扶贫局的基础上组建县扶贫开发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县扶贫局。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县委工作机关。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重新组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物价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农业委员会(县粮食局)的粮食管理相关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县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不再保留单设的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县物价局牌子,县农业委员会不再保留县粮食局牌子。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组建县应急管理局。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相关职责,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县地震办公室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救灾减灾委员会、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职责整合,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不再保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组建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将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相关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数据资源管理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牌子。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牌子。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县水务局(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更名为县水利局。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组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县民政局的老龄工作相关职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保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不再保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组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县交通运输局的民用船舶行业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蒙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民防空相关职责,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来源:蒙城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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