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上中旬召开。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由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蚌埠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蚌埠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蚌埠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12月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乌兰其其格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杨杞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余忠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
杨传旭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杨琳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兴圣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3年12月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会议通过)
免去:
左腾宇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蚌埠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