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被擅自挪用超60%,安徽一国企及其控股股东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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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被擅自挪用超60%,安徽一国企及其控股股东被警示

近日,安徽证监局披露行政监管措施信息,因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挪用,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60%,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淮南经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时任总会计师被出具警示函。

公开信息显示,经查,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发行人淮南经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存在挪用发行人“23淮控01”“23淮控02”“23淮控03”债券募集资金情形,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60%。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五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募集资金被擅自挪用超60%,安徽一国企及其控股股东被警示

此外,因“23淮控01”“23淮控02”“23淮控03”募集资金被挪用超总金额60%,发行人淮南经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苏信斌,时任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丽被出具警示函。管理单位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此被出具警示函。(此前报道:安徽证监局出手!恒泰长财证券募集资金监管失职被警示!

募集资金被擅自挪用超60%,安徽一国企及其控股股东被警示

募集资金被擅自挪用超60%,安徽一国企及其控股股东被警示

天眼查信息显示,淮南经发控股 (集团) 有限公司 (曾用名:淮南市盛新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5年,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该公司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由淮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控股,持股比例68.0272%,农发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持股31.9728%。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