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福乐门国际广场开发商失联 千余业主返租款被套
2016年01月14日 11:02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鲁龙飞 黄洋洋
摘要曾经打着长江西路升级版“黄金四牌楼”的合肥市福乐门国际广场,2012年开业的时候,曾向业主承诺商铺返租,前3年租金折算成购房款,可抵购房款,余下的房租按每季度分期支付。
商铺基本都是空置状态
业主说,从2014年下半年,商场经营就非常惨谈
开发商建大楼,把一间一间的商铺卖给业主。业主不经营,开发商经营,每年返还租金给业主,业主收到的这笔钱叫返租款。曾经打着长江西路升级版“黄金四牌楼”的合肥市福乐门国际广场,2012年开业的时候,曾向业主承诺商铺返租,前3年租金折算成购房款,可抵购房款,余下的房租按每季度分期支付。可是到了2016年1月1日,业主们却发现开发商失去联系,承诺的返租款恐成了泡影,未来此处商场可能成为烂尾楼。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涉及业主有千余户,而开发商售后返租的模式,国家建设部2001年已经明文规定禁止。目前,辖区政府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几年前“售后返租”商铺销售火爆
售后返租,是指开发企业将所售商品房出售给投资者,同时与投资者签订承租协议,并以承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售价款或偿付一定租金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2012年初,孙女士看到福乐门国际广场铺天盖地的“售后返租”广告后,买下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余㎡的商铺,总价80多万元。据悉,开发商推出“购铺返租”的模式,业主可以将商铺返租给开发商聘请的专业运营公司经营,这样业主可按照约定定期收取一定数额的租金。因此,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孙女士还同时签署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规定租赁期限为2012年12月3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共10年。租赁期间分两个阶段计算,第一阶段:2012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共7年。租金收益为人民币162880元,甲方同意乙方从2015年12月31日起按季度分期支付该阶段租金收益,且乙方同意在每季度前7个工作日内,将该租金收益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第二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共3年。租金收益为人民币129346元,甲方同意乙方从2020年1月1日起按季度分期支付该阶段租金收益,且乙方同意在每季度前7个工作日内将该租金收益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每月房贷3700多元,返租给开发商后月租2100多元,房贷压力一下子减轻了一大半。”孙女士说,她当初就是被“售后返租”的高收益所吸引而决定在此投资买房的。
与孙女士稍有不同的是,业主瞿先生的商铺在三楼,按揭10年,每月只需还贷1800多元,如果每月有1150元的租金收入,再加上自己的公积金,基本可以实现“0月供”。
记者发现,这些业主当中,还有不少用养老金投资的老年人。王大爷今年69岁,他用毕生的积蓄购买了商场二楼的一间商铺,“总价70多万,我全部交了,是退休金,一生的积蓄投在这里,当时说的很好听的,现在可能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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