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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百日行动”保卫蓝天9月吹响 执行不到位责任人将停职


来源:蚌埠新闻网

原标题: 蚌埠“百日行动”保卫蓝天执行不到位责任人将停职 拆除建筑时需同步洒水,工地暂不开工建设时,要覆盖防尘网、播撒草籽;渣土车发生3次以上扬尘污染,所在运输单位禁止在蚌埠市运输;10蒸吨(锅炉的供

原标题: 蚌埠“百日行动”保卫蓝天执行不到位责任人将停职

拆除建筑时需同步洒水,工地暂不开工建设时,要覆盖防尘网、播撒草籽;渣土车发生3次以上扬尘污染,所在运输单位禁止在蚌埠市运输;10蒸吨(锅炉的供热水平)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要实施“煤改气”或生物质燃料;市区2005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全部淘汰;在居民住宅楼内的餐饮项目,产生油烟将不予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为了让珠城市民呼吸到更新鲜纯净的空气,9月1日起,蚌埠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行动”的号角再次吹响,坚决向大气污染说“不”。

力争“百日行动”期间

PM10平均浓度不超过95

2014年,蚌埠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8.1%,比2013年下降4%;PM10平均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比2013年增加3.6%,总体空气质量有所下滑。今年1至7月份,蚌埠市PM10平均浓度86微克每立方米,虽然相比去年下降较为明显,但全省排名靠后。

为了控制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值浓度,跟“糟糕”的空气质量说再见,蚌埠市再次开展“百日行动”,从今年9月1日开始,至12月9日,集中100天时间,重点对城市扬尘、交通运输扬尘、工业大气污染、机动车污染和餐饮油烟、露天烧烤进行集中整治。力争在“百日行动”期间,蚌埠市PM10平均浓度不超过95微克每立方米。

运输车3次以上扬尘

禁止在蚌埠市营运

对扬尘治理,规定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扬尘防治方案和保障资金方案,所有拆迁工地,在开展拆除建筑作业时必须采取低尘作业、同步洒水等措施;采取密闭方式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对暂不开工建设的工地、裸露的渣土要采取洒水保湿、播撒草籽、防尘网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交通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严格落实冲洗保洁措施,对未落实物料全覆盖、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的交通运输车辆实施一个月的停运整改,对发生3车次以上扬尘污染的车辆所在运输单位,禁止其在蚌埠市承担相应的运输业务。

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等淘汰整治。扩大黄标车的限行范围,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和公交“黄标车”。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置专用烟道商住一体建筑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不予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和取缔占道经营的“店外店”餐饮单位、流动摊点、露天烧烤等,推广无炭、无烟烧烤。

执行不到位

责任人将停职

此次“百日行动”考核问责办法也较为严格,对于未完成目标的县区实施“一票否决”,对不执行、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停职处理。

各县区、相关部门在“百日行动”中,按百分制进行核。对没有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县区且重点工作任务得分最后一位的县区,取消年度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对没有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县区且重点工作任务得分低于60分的县区,对涉气项目实施“环评”限批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对该县区年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实施“一票否决”。

而对于不执行“百日行动”要求,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下达通知后没有跟踪落实,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停职处理,分管领导书面检查。违规发放许可证或通过年审的,责任人也将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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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顺]

标签:蚌埠市 扬尘 百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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