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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报九起违反八项规定案 县纪委书记违规办丧事被处罚


来源:凤凰安徽

21月30日,凤凰安徽从安徽省纪委监察网获悉,蚌埠市纪委通报九起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通报如下:

安徽省纪委官网截图

21月30日,凤凰安徽从安徽省纪检监察网获悉,蚌埠市纪委通报九起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通报如下:

市环保局原总工程师、党组成员赵明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问题。2007年至2013年,赵明在五河县环保局及市环保局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辖企业所送礼金、购物卡,数额较大,影响恶劣。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赵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市高新区党工委原委员、组织部长徐达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徐达违规收受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陈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所送礼金,数额较大,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徐达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至正科级,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办公室原主任金在新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问题。2011年至2013年中秋、春节期间,金在新违规收受相关培训机构及业务单位人员礼金、购物卡。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市第十七中学违规发放过节费、补助等问题。该校将教师部分绩效工资扣留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过节费、各类补助费和其他支出。市经开区党工委给予十七中原校长赵连广和现任督学汪允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现任党支部书记、校长郑永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怀远县城关镇违规发放补助及奖励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该镇擅自发放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及各种补助共65.4万元。怀远县纪委给予该镇分管副镇长陈立荣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该县财政局城关分局副局长宋士乐(主持工作)行政警告处分;责成怀远县城关镇党委书记马连军、纪委书记毕春年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五河县大建办借工作餐超标准大吃大喝问题。经查,五河县大建办安排的工作餐次数较多,存在超标准大吃大喝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杨敬礼项目组超标准招待54次,裴锦泉项目组超标准招待31次。五河县纪委给予杨敬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裴锦泉党内警告处分。

淮上区司法局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2015年春节,该局从法律援助经费中,给每位工作人员发放1000元过节费。王启军作为该局主要负责人,虽然本人未领取过节费,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人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怀远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一中队副队长郭淼、警员杨文慧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问题。2014年11月10日至12日,郭淼、杨文慧使用案件当事人提供的车辆到上海找证人取证,期间产生的住宿费、高速公路通行费、餐饮费及燃油费共计3500多元均由案件当事人支付。返程途中,郭淼、杨文慧还接受邀请到周庄景区游玩。怀远县纪委给予郭淼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杨文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固镇县连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广林违规操办亲属丧事问题。李广林在母亲治丧期间,安排他人通知并收受服务和管理对象连城镇政府、村居及个体户共71人礼金,计1.42万元。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期间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组织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工作不力、放任纵容,导致地方和部门违规问题频发,以及发生严重事件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据悉,两节期间蚌埠市纪委监察局将开展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等行为的明察暗访,并公布了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责任编辑:王娟安徽]

标签:通报 书记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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