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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大喇叭扰民 可拨“110”报警


来源: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

本报微友“会哭泣的鱼”反映,其家楼下牛市小区一楼一商家用高音喇叭播放广告,噪音扰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亳州:大喇叭扰民可拨“110”报警

微友“会哭泣的鱼”反映,其家楼下牛市小区一楼一商家用高音喇叭播放广告,噪音扰民。

“这家店从周一到周五,清晨到夜晚,高音喇叭轮回播放广告,真是忍无可忍,耳根无法清净,我和家人的睡眠已严重受到影响。”该网友说,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其解决噪音之苦。

对此,记者联系到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刘峰。刘峰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按本法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刘峰说,针对此情况,该微友可以拨打“110”报警,由辖区派出所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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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泓炜]

标签:110 报警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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