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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830万余元


来源:池州新闻网

日前,中央和省财政下达我市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830.32万元。据悉,按现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国家级公益林国有林补助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集体林、省级公益林(含国有林和集体林)补助均为15元/亩。

原标题:我市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830万余元

日前,中央和省财政下达我市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830.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748.5万元,省财政资金1081.82万元。我市201.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72.1万亩省级公益林受益。

据悉,按现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国家级公益林国有林补助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集体林、省级公益林(含国有林和集体林)补助均为15元/亩。该项资金的落实,为我市森林资源的生态建设提供了充分的资金保障,对促进我市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利用以及实现“生态立市”的战略目标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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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成方骏宇]

标签:森林生态效益 公益林 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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