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今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每月至少增30元
2015年03月20日 16:02
来源:池州新闻网 作者:江志
具体情况为,贵池区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70元/月提高至不低于507元/月,东至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40元/月提高至不低于474元/月,石台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35元/月提高至不低于469元/月,青阳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62元提高至不低于498元/月,九华山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73元提高至不低于510元/月;贵池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3120元/年提高至不低于3432元/年,东至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772元/年提高至不低于3049元/年,石台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786元/年提高至不低于3065元/年,青阳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868元/年提高至不低于3155元/年,九华山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810元/年提高至不低于3091元/年,开发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3450元/年提高至不低于3795元/年。
原标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今年,我市积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具体情况为,贵池区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70元/月提高至不低于507元/月,东至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40元/月提高至不低于474元/月,石台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35元/月提高至不低于469元/月,青阳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62元提高至不低于498元/月,九华山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73元提高至不低于510元/月;贵池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3120元/年提高至不低于3432元/年,东至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772元/年提高至不低于3049元/年,石台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786元/年提高至不低于3065元/年,青阳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868元/年提高至不低于3155元/年,九华山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810元/年提高至不低于3091元/年,开发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3450元/年提高至不低于3795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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