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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滁州最大毒品案4日宣判


来源:滁州网

本来一路上和后车频频联系的王某某,发现陈某某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了,遂落荒而逃。经查,从2013年3月起,王某某在东莞多次从李某处购买冰毒,之后贩卖给陈某某,涉案毒品达9000多克。

涉案毒品达9000多克,由于罪行极其严重,两名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12月4日下午,滁州市中级法院对前段时间公开开庭审理的建国以来我市最大毒品案进行宣判。被告人王某某和陈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某某(女)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王某某和陈某某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目前案件正在二审中。

滁州在线-社会民生-建国以来滁州市最大毒品案昨日宣判

 

涉案人员被带至法庭接受审判。记者 王家国摄

案情回顾 为5公斤毒品千里走险

出生于我市明光的王某某,刚刚三十出头,长期居住在广东佛山。2013年7月22日,王某某在东莞市石碣镇某酒店以60万元的价格从“上线”李某(另案处理)处购买了毒品5008.3克。7月23日,专程从合肥赶去的陈某某和王某某在石碣镇一洗车行交易了该批毒品。毒品上车后,为了安全起见,王某某驾车在前面开道,陈某某驾车紧随其后。当天晚间,陈某某在到达高速公路宿松境内收费站时被民警当场擒获。

本来一路上和后车频频联系的王某某,发现陈某某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了,遂落荒而逃。2013年8月3日,获悉王某某下落的南谯警方将其抓获。经查,从2013年3月起,王某某在东莞多次从李某处购买冰毒,之后贩卖给陈某某,涉案毒品达9000多克。这些毒品除由李某某等人在合肥销售外,还通过江苏南京的张某某销往南京、滁州等地。

滁州在线-社会民生-建国以来滁州市最大毒品案昨日宣判

 

王某某被带上法庭。记者 王家国摄

嫌疑人翻供 法院调查后均不予采纳

10月20日的庭审期间,几名嫌疑人曾在庭上相互推脱责任。除陈某某对主要案情不持异议外,王某某等3人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予以全部或者部分否认,王某某更是称,他和陈某某从小就认识,二人之间的百万元资金往来只是“借贷”关系,并非毒资。

对此,昨天的庭审中,法院用证据对王某某及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指控其贩卖、运输毒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贩卖、运输毒品罪不成立的意见;对陈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其认罪态度好,构成坦白,其是以贩养吸,积极揭发同案犯的犯罪行为,主动退出部分毒资,要求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对李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贩卖毒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贩卖毒品罪不成立的意见等均证明不成立,不予采纳。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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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振北]

标签:王家国 宣判 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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