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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成立全省首个地方性红十字基金会


来源:滁州网

弘扬人道献爱心,扶危济困救病患。据悉,为了汇聚爱心,救助病患,建立扶危济困的长效救助机制,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推动来安县红十字事业发展,家宁医院捐资200万元和来安县红十字会共同设立来安县家宁红十字爱心基金会。

原标题:滁州市成立全省首个地方性红十字基金会

弘扬人道献爱心,扶危济困救病患。近日,记者了解到,来安县红十字会和来安县家宁医院共同成立了来安县家宁红十字爱心基金会,用于救助危重贫困病人、贫困肾病患者、贫困癌症患者,并资助来安县个体医师协会开展学术活动,该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也是安徽省首个地方性红十字基金会。

据悉,为了汇聚爱心,救助病患,建立扶危济困的长效救助机制,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推动来安县红十字事业发展,家宁医院捐资200万元和来安县红十字会共同设立来安县家宁红十字爱心基金会。基金会的成立得到了市县红十字会和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滁州市民政局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的要求,审核批准了该基金会的成立,基金会也按照国务院400号令和基金会章程的要求,建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并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长和监事会监事长,确立了基金会的法人代表。

记者从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该基金会办公地点位于家宁医院4楼,资金主要用于救助在该医院就医的癌症康复协会、肾病病友会成员以及其他贫困重病就医人员,在提出申请之后,基金会将根据病情及家庭情况,确定救助金额,最高可补助10万元,“有些病人用的药不在医保报销目录中,但价格又比较昂贵,我们会考虑报销,在生活上,我们也会尽可能给病人帮助,发挥基金会的作用。”该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的工作中,该红十字爱心基金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有效的救助原则,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健全完善内部运行机制,遵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保证基金会健康永续发展,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建设和谐幸福新来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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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振北]

标签:基金会管理条例 非公募 来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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