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邢高涉嫌受贿800余万元 对32起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5年08月27日 10:49
来源:合肥晚报
邢高,原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副厅级干部。检方指控,邢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邢高涉嫌受贿800余万元 对32起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邢高,原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副厅级干部。自2015年5月7日安徽省纪委对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后,今天上午邢高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只是,他没有了往日的意气风发,虽然声音依旧宏亮,神态却显得疲倦,步履蹒跚。昨天上午,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邢高受贿一案。据指控,六年期间,他共涉嫌受贿人民币839万余元,美元27000元,港币20000元。邢高当庭供认不讳。
副厅干部涉嫌受贿800余万元
据检方指控,1998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邢高在担任滁州市商务局局长、交通局局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839万余元,美元27000元,港币20000元。
检方指控的受贿事实一共有32起。记者梳理后发现,邢高收受贿赂,有的是为他人职务调整提供帮助,有的是为他人承接工程提供帮助,有的是在工作上给予协调帮助等。其中最大的一笔为邢高先后收受了滁州市某公司董事长价值人民币250万元的房屋一套,人民币33万元和购物卡2万元,为其公司承接滁州市一道路施工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
除了接受他人主动贿赂外,他还曾因帮助他人或者公司,而主动索取贿赂。其中,他为钱某承接滁州市商务局办公楼和宿舍改造工程等提供帮助,索取价值29万余元的房屋一套,为一沥青有限公司车辆超载处罚协调等事项提供帮助,索取人民币1.3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3.4万元汽车一辆。最高的一笔索贿,是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邢高在税收优惠资金返还,电路改造补贴等事项为安徽某石油管材公司提供帮助。2011年下半年,他向该公司董事长叶某索取价值人民币153余万元的商铺一间。
对32起指控供认不讳
对于指控的事实,邢高感谢了法官、检察官,并转身感谢家属和旁听人员后,随即表示对32起犯罪指控没有任何异议。在庭审中,邢高表示,虽然收受了房屋4套,但是都没有过户给自己。其中收受了一套在南京的房子,供给了女儿及其家人居住。
“很多钱都不是我自己想要的,都是他们自己送来的。其实我不想收的。”在法庭上,邢高曾经多次这样为自己辩解,同时,他还强调他基本上都是在正常范围内给与行贿人照顾,没有给国家和政府造成严重损失。对于其2012年之后,多次退回贿赂,邢高则当庭解释道:退赃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当时省检察院在查自己,其次则是当时国家的反腐力度已经越来越大,自己感到害怕。
检方指控,邢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邢高在部分受贿中具有索贿情节,应当从重处罚。
据记者截稿时止,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原标题:副厅干部涉嫌受贿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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