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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上榜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地区名单


来源:滁州政府网

原标题:凤阳县正式上榜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地区名单 新年传喜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1月6日发出通知,原则同意将凤阳县等61个地区确定为2015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

原标题:凤阳县正式上榜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地区名单

新年传喜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1月6日发出通知,原则同意将凤阳县等61个地区确定为2015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

2015年9月,我县编制上报了《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创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实施方案》,通过了安徽省3市4县“七选三”选拔,并顺利通过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于11月13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批申报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12月9日,被列为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公示名单,我县位居中部19个县的第二位。

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产出水平、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污染减量及效果、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绿色消费、循环文化、保障条件等9个方面,制定了包含41个建设评价类别、67项具体评价内容的指标体系。国家在中央基建投资、相关专项资金和各项创新性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近年来,我县在发展循环经济上不遗余力,在刘府镇境内建立了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源化利用”为主导的循环经济特色园区——滁州市报废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2012年10月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批准为第三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是全国唯一一家以报废汽车为载体的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13年2月,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单位。2010年10月,被省发改委批准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该园区规划面积3.8平方公里,在建面积1.2平方公里,总投资23.45亿元。待园区建成后,可实现年新增资源量77万吨,总资源量109万吨,产值80亿元,税收6亿元,将成为凤阳县经济增长的新亮点。2015年,园区实现销售废钢10万吨、产值1.25亿元、税收632万元。

国家三部委要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纳入“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实现转型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核心,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的要求,开展支撑项目建设,建立创建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做好年度目标的分解和落实。三部委将对各建设城市(县)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监督检查,并积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重点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对于通过验收的地区,正式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区)”或“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市)”。

[责任编辑:康鹏飞]

标签:凤阳 循环经济 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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