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汉“买”媳妇获刑 出狱后社区帮忙助新生
2015年01月23日 14:00
来源:阜阳新闻网 作者:杨治好
为了结束“光棍”生活,30多岁的大兵(化名)铤而走险,花3万余元买了一个被拐卖的外地女子为妻。2014年6月,大兵因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被颍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原标题:颍泉:村庄里有陌生女子在转悠……
为了结束“光棍”生活,30多岁的大兵(化名)铤而走险,花3万余元买了一个被拐卖的外地女子为妻。最终,大兵因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被颍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接受社区矫正一段时间后,大兵做起了小本生意,月收入2000多元。
花钱买媳妇,栽了
大兵家住颍泉区某村,由于家庭贫困,加上之前曾被判过刑,30多岁了仍然是 “光棍”。急于摆脱单身生活的大兵,听说有人买媳妇,自己也心动了。随后,经多方打听,2014年4月份大兵花3万余元,最终如愿了。等媳妇送上门,大兵傻了眼,这个叫婷婷(化名)的女子,是一个智障者。大兵想找对方理论,可早已找不到人了,无奈,大兵只得将婷婷暂时收留在家中。
此后有一天,婷婷独自一个人离开大兵家,在附近村子里转悠。有村民见到精神有问题的婷婷后,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婷婷被拐卖案件浮出水面。随后,大兵被警方控制。2014年6月,大兵因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被颍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社区矫正帮助,新生
获刑后,大兵到颍泉区宁老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初期,大兵十分自卑,他觉得周围的村民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为此,他终日将自己锁在家中。为让大兵回归社会,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到大兵家中与其谈心,劝导他“犯了错并不可怕,只要及时改正就可以被社会接纳”。之后,大兵的表现越来越好。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下,大兵在镇上做起了小本生意。如今,大兵月收入稳定在2000多元,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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