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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大冷天一只小猴子在路边发抖


来源:阜阳新闻网

1月27日下午,颍州森林公安分局接到市民打来的电话称:东关吊桥西梅师傅拉面馆里捡来一只猴子,不知如何处置,希望能得到帮助。虽然来到陌生的环境,小猴子也不安分,不停跳动,另外右前爪也因受伤急需救治,梅老板于是电话报警求助。

1月27日下午,颍州森林公安分局接到市民打来的电话称:东关吊桥西梅师傅拉面馆里捡来一只猴子,不知如何处置,希望能得到帮助。

分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经了解得知,26日早晨,拉面馆梅老板骑电动三轮车经过广播电视台门口时,发现路边有只小猴子,脖子上系着项圈,带有红色的带子,浑身瑟瑟发抖,看上去挺可怜的。

梅老板感觉,小猴子像是离开主人迷了路,又像是主人嫌它淘气、浑身气味难闻而把它遗弃。在现场等了好一会儿,见无人问津,梅老板就把它带到了店里,还买来苹果喂它。

虽然来到陌生的环境,小猴子也不安分,不停跳动,另外右前爪也因受伤急需救治,梅老板于是电话报警求助。经民警现场辨认,这是一只猕猴幼崽,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于梅老板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民警给予了肯定和感谢。

在民警面前,小家伙却显得温顺乖巧。民警抱着小猴子,把它送到了生态园,交给该园动物园相关人士进行救治。颍州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市民,不提倡市民家中饲养宠物猕猴。因为饲养猕猴须有固定的场所、相应的技术和合法来源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其次,猕猴会携带不明病菌,人猴间存在相互传染疫病风险;另外,猕猴一旦走失,流落闹市会引发市民恐慌。

受保护野生动物不可私自饲养

“现在很多年轻人饲养蟒蛇、蜥蜴、蝎子等稀奇古怪的物种当宠物。”民警说,但养大了之后发现有危险性或是没办法继续养,导致遗弃的动物增多,“去年夏天,我们曾解救过一条4米多长、重达几十斤的蟒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养殖国家和安徽省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必须取得养殖资格。在未获得当地林业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

而市民通过一些非正常渠道私自买卖、饲养野生保护动物,既导致了违法倒卖市场的滋生,也让这些动物失去了正常的生长环境。民警建议,市民如果想饲养宠物,最好饲养猫、狗、兔子、金鱼等常见的动物,不要去尝试饲养那些新奇的品种,因为存在外来物种入侵的危险。

另外,市民如遇见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或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需要救助,可拨打110转森林公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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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玮]

标签:动物 猕猴 颍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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