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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异体监督”激发反腐倡廉新气象


来源:阜阳日报

日前,在阜南县住建局召开的精准扶贫部署会议上,有同志提出:今年包点乡镇黄岗镇柳大村的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局里需出资15万元,目前局里管辖了15家建筑开发商,平均每家捐助1万元即可。今年以来,阜南县探索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成立集中派出纪检监察组,优化重组纪检资源,积极探索体外监督新模式,助推了反腐倡廉新气象。

原标题:阜南“异体监督”激发反腐倡廉新气象

日前,在阜南县住建局召开的精准扶贫部署会议上,有同志提出:今年包点乡镇黄岗镇柳大村的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局里需出资15万元,目前局里管辖了15家建筑开发商,平均每家捐助1万元即可。该项提议遭到与会的阜南县第三集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孟晖的坚决反对,认为这种做法是给企业摊派,违反了相关规定。最终该单位经过讨论,打消了这一想法。

从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同体监督”,导致“左手监督右手”;再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异体监督”,避免了下级监督上级……眼下,一场聚焦纪检监察工作的改革风暴,正在潜移默化地推动着阜南县作风建设。今年以来,阜南县探索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成立集中派出纪检监察组,优化重组纪检资源,积极探索体外监督新模式,助推了反腐倡廉新气象。

此前,阜南县县直部门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6名,大多单位只有1-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由于各部门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大多同时分管多项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在很多时候反倒成了配角。“以前我们的很多纪检组长,同时负责办公室、研究所等其它业务,纪检本职工作做得较少,没有有效发挥监督作用,”阜南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马俊杰告诉记者。

“在此情况下,专职纪检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是监督者,又是参与者,造成了‘同体监督’,导致实际工作中存在主体错位、履职缺位以及‘难监督’、‘监督难’等问题,根本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阜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桑锴说,2014年,他们查处了多起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县职能部门“一把手”腐败案件占案件总数的30%,个别部门甚至出现了“塌方式”腐败。这些案件的发生,多是由于“同体监督”,导致“班子集体违规”、“集体失语”或“集体无意识”而造成的违规违纪案件。

基于此,今年6月,阜南县启动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对包括党委部门在内60家县直单位实行集中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同时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7个部门,设立单独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共设立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建一支跨部门的纪检监察队伍。

为了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责,规范运行,阜南县健全了派驻机构管理体系,制定了《县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等6个工作制度和10个管理制度,规范了派驻机构监管的范畴、途径和方式,重点加强对所驻单位的财物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作风纪律、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监督。同时,阜南县纪委对派驻机构的人权、事权、财权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这种直接管理、异体监督的模式,从根本上切断了派驻部门与驻在部门的领导关系、工作关系、利益关系,将过去党委(党组)与纪委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转变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形成了体外监督,增强了派驻机构工作的独立性和监督的权威性。

县直集中派驻机构在开展工作中,按照“贴近监督、贴身监督、贴事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督“重炮营”的作用。通过专项检查、参加会议、集体或个别谈话、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将监督深度渗透到驻在或所辖部门的具体决策、执行过程中,实现了监督机制、内容、方式上的转变,形成了由依靠各单位内部单向监督向上下结合立体式监督转变、由专项监督检查向全方位监督转变、由事后被动型监督向以预防为主的事前主动型监督转变的新局面。

“成立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整合了资源,配齐配强了力量,为监督机制注入了新活力,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干事的热情,使他们可以专心干事、敢于干事、主动干事。”桑锴告诉记者,随着机构统建、人员统管,改革逐渐深入,阜南县纪检监察工作形成了上下一盘棋的新格局,在查处机关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方面收效明显。目前,县直集中派驻纪检组累计与驻在部门召开见面会60余次,组织上廉政党课14场次,442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等专项监督检查20余次,初核案件线索7件,立案4件,配合办理案件10件,机关作风建设得到极大的加强,权力运行得到了有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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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泓炜]

标签:反腐倡廉 监督职责 阜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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