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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妇联组织今年共接访300余起家暴案件


来源:颍州晚报

昨日,颍州晚报记者从市妇联权益部得知,截至目前,市妇联组织今年共接访300余起家暴案件,其中市妇联直接接访80余起。“接访家暴案件后,通常会建议受害妇女申请‘人身保护令’,同时告诫施暴男子,家庭暴力是犯法的。

原标题:阜阳市妇联组织今年共接访300余起家暴案件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昨日,颍州晚报记者从市妇联权益部得知,截至目前,市妇联组织今年共接访300余起家暴案件,其中市妇联直接接访80余起。

今年接访300余起家暴案件

日前,12338妇女维权热线接到电话,电话那头是一名来自颍上的中年女性,说自己为家庭付出很多,但每次与丈夫发生家庭纠纷,丈夫都拳脚相加。每次都想离婚,可是又舍不得孩子。说着说着,她哽咽了。电话这头,市妇联权益部的“维权姐姐”详细询问情况,帮她想办法出主意。

“今年以来,共接访300余起家暴案件,市妇联直接接访80余起。”“维权姐姐”介绍,市妇联直接接访的数量相比去年有所减少,大概有三个原因:一是人员外出务工,通过外地妇联组织维权;二是有些人受到家暴后不愿意维权;三是受“人身保护令”的震慑。

“接访家暴案件后,通常会建议受害妇女申请‘人身保护令’,同时告诫施暴男子,家庭暴力是犯法的。”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说,暴力情况严重时,拨打110报警,同时注意保留证据;可以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也可以向社区居委会和所在单位请求劝阻和调解。如果仍不能改善状况,可以向所属辖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今年发出3张“人身保护令”

从2010年9月起,我省开始在部分基层法院试点“人身保护令”。2013年3月12日起,我省在全省法院推行“人身保护令”,遏制家庭暴力。

我市被纳入省“人身保护令”第二批试点后,太和县法院于2012年6月签发了我市首张“人身保护令”。通过法院仲裁,禁止施暴方对受害人继续实施暴力行为;禁止施暴方利用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骚扰受害人,或对受害人实施跟踪、窥视等行为;中止施暴方对其未成年受害子女行使监护权或探视权;禁止施暴方擅自处分受害人居住的房屋及其他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等等。

颍州晚报记者了解到,“人身保护令”确实可以起到保护申请者的作用,但我市申请者并不多。不少当事人观念保守,认为家暴行为是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家丑外扬”。截至目前,我市辖区内共发出6张“人身保护令”,其中今年发出3张。

[责任编辑:胡泓炜]

标签:接访 案件 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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