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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镇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企业将减负


来源:合肥晚报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第45次常务会获悉,合肥市医疗保险费率将有所调整。我国城镇职工法定社会保险为5项,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前3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后两项只由企业缴费。

原标题:城镇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个人缴纳部分仍为本人月工资的2%,报销水平保持不变

个人缴纳部分仍为本人月工资的2%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第45次常务会获悉,合肥市医疗保险费率将有所调整。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从8%调整为7%,其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为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不变。

企业减负个人待遇不受影响

合肥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对职工医疗保险费率进行调整,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我国城镇职工法定社会保险为5项,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前3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后两项只由企业缴费。目前,失业保险费率单位为2%,职工1%,农民工参保个人不缴费。经过调研、测算,合肥市建议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8%调整为7%,个人2%的缴费比例不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中需要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比例由10%调整为9%,不需要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比例由6.5%调整为5.5%。

缴费费率降低,会带来什么影响?专家表示,各项社会保险费中只有失业保险与个人福利待遇挂钩较少,并只针对极少数失业人群,这部分降低缴费的比例政府可以通过其他救助形式补充,实施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后,报销水平不降低。但是,企业税费负担将会有所减小。

重点帮扶企业还能缓缴社保

按照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水平测算,此举可望为企业减轻负担。出台帮扶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合肥已经不止一次出手。去年7月,合肥出台社保政策,重点帮扶企业可在社保费用调整、缴费费率降低、社保岗位补贴等多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经省认定的重点帮扶企业,允许缓缴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成为重点帮扶企业后,企业社保费用有所调整。据悉,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现为2%的,降至1%,个人缴费费率不变。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可按企业上年实际工资总额核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但核定的人均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承诺1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前三年度年均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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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杲]

标签:缴费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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