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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一女子为了一元钱 公交车上起“战火”


来源:淮北晨刊

“110吗,103路公交车终点站有人打架……”当日下午,杜集区张庄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李某赶到现场后,司机朱某和刘某某互相指责对方先骂人,理论不成,李某朝司机朱某肚子上跺了两脚。

原标题:为了一元钱 公交车上起“战火”

乘坐公交无零钱,投了纸币后能收取后面乘车人的车资作为找零吗?28日下午,市民刘某某乘车遇此情况,“找零”被拒后,与司机起了争执。

“110吗,103路公交车终点站有人打架……”当日下午,杜集区张庄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在现场,一男两女正围在一起与坐在103路车上的男性司机吵骂,双方情绪都很激动。为防止发生肢体冲突,民警要求双方到派出所处理该事情。

民警询问获悉,当日16时许,女乘客刘某某、张某乘坐朱某驾驶的103路空调车,由于当时未带零钱,就投了五元纸币,多出的一元钱本以为可以从其他乘客那里收取,但是朱某解释公交车有规定,不允许乘客、司机擅自收钱。随后,刘某某说了一句“做个XX的车咋那么多事?”司机朱某自觉受辱,便对刘某某进行回骂。随后,二人激烈互骂,刘某某就打电话向丈夫李某求援。李某赶到现场后,司机朱某和刘某某互相指责对方先骂人,理论不成,李某朝司机朱某肚子上跺了两脚。

事后,刘某某坚持要司机朱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朱某称作为服务行业骂人不对,愿意赔礼,但自己也被对方辱骂、殴打,对方也应当赔礼,双方僵持不下。民警调解说,“如若受案调查,双方都有损失,骂人要处理,打人更要处理,而且远远超出一元钱的成本,双方得不偿失,希望双方能以和为贵,避免结仇。”最终,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握手言和,当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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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振北]

标签:刘某某 战火 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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