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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一男子攀防盗窗修雨棚 窗断裂致其跌落死亡


来源:淮北晨刊

杜集区居民贾东(化名)为修漏水雨棚,却因防盗窗突然断裂,不慎跌落死亡。日前,杜集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生命权纠纷一案,最终法院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张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原标题:男子攀防盗窗修雨棚 窗断裂致其跌落死亡

淮北市杜集区居民贾东(化名)为修漏水雨棚,却因防盗窗突然断裂,不慎跌落死亡。其家人起诉至法院,要求防盗窗的安装者张强(化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日前,杜集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生命权纠纷一案,最终法院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张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014年6月1日,贾东因家中防盗窗雨棚经常漏水,登踏客厅窗外防盗窗进行修缮时,防盗窗突然断裂,贾东从三楼跌落。贾东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支出医疗费一万余元。贾东的家人诉至法院,称防盗窗系张强于2011年6月为其安装,张强作为承揽人未采用正确的制作及焊接方法,导致事故发生,要求张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5万余元。

被告张强辩称,目前国家对防盗窗的规格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均是按双方约定,案发的防盗窗应视为是严格按原告的要求制作的。事故发生是由于受害人贾东自己的大意,明知防盗窗系空心不能承重,还自行上防盗窗,应自负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防盗窗系不锈钢空心管焊接,防盗窗的适用管材、焊接等制作及安装方法如果严格按照质量要求进行,不至于出现受害人踩踏防盗窗多处焊接点断裂的后果。张强防盗窗制作和安装与受害人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承担部分过错责任,法院酌定10%的责任。受害人踩踏防盗窗存在风险,自己负担大部分责任,法院酌定90%的责任。最终对于贾东家人的各项损失合计62万元,法院判决被告张强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2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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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振北]

标签:防盗窗 雨棚 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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