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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两实习驾驶人单独驾车上高速


来源:淮北新闻网

3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泗许高速公路淮永省际执法服务站执勤时,查处了两起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处罚,并找来代驾人员帮助驾驶员驾驶机动车。

原标题:两实习驾驶人单独驾车上高速

3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泗许高速公路淮永省际执法服务站执勤时,查处了两起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处罚,并找来代驾人员帮助驾驶员驾驶机动车。

当天上午11时许,在淮永省际执法站,民警在对过往车辆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浙D571XX的小型轿车驾驶员苑某某驾驶证实习期至2015年7月;民警在对一辆悬挂临牌的机动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某驾驶证实习期至2015年10月。苑某某与陈某均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民警依法对苑某某与陈某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不记分),并请其他驾驶人为他们代驾车辆。

春运以来,高速二大队民警已查处多起该项交通违法行为,有的实习驾驶人确实不清楚有关规定,但有的驾驶人却是明知故犯。曾有一位实习期驾驶人直言,驶入高速前已经做了有关功课,即使被交警查到也只是罚款,不记分。熟不知,有老驾驶人陪同可以凭经验在关键时刻起到指导作用。

民警依法对两名驾驶人处罚后,详细讲解了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常识,确保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安全。两名驾驶员连声感谢,他们惭愧地说:“我们只知道有证就可以开车,没有考虑这么多,高速公路车速快,路况复杂,我们以后要遵守法规,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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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代驾 高速公路 实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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