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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六旬老汉吃了10只“野鸡” 涉嫌非法猎捕罪


来源:中安在线

近日,金寨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该案被告人李山(化名)已年过花甲,久居深山。去年,他在山里 捕猎到10只“野鸡”,并将其宰杀。经查,这些“野鸡”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冠长尾雉。此事被群众举报后案发。目前该案已进入庭审阶段。

近日,金寨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该案被告人李山(化名)已年过花甲,久居深山。去年,他在山里 捕猎到10只“野鸡”,并将其宰杀。经查,这些“野鸡”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冠长尾雉。此事被群众举报后案发。目前该案已进入庭审阶段。

据检察机关指控材料显示,被告人李山分别于2013年2月至5月、今年2月至5月期间,在位于大别山深处金寨县桃岭乡,利用“野鸡”繁殖期生活习性,以自己饲养的“野鸡”为诱饵,非法猎捕10只野生“野鸡”,并将其杀害、食用。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李山把自己专门饲养的“野鸡”带上山,让它的叫声召唤野生“野鸡”。经查,这些野生“野鸡”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冠长尾雉。

接到群众举报后,金寨县森林公安分局展开调查并很快破案。日前,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证明涉案的白冠长尾雉皮张案值为33400元。

记者了解到,案发地桃岭乡此前己专门对辖区保护的野生动物进行过普法宣传,还散发过宣传材料。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金寨县法院已开庭审理,并将综合考虑社会影响、认罪态度等多种因素,择日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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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振北]

标签:野鸡 涉嫌非法猎捕罪 金寨六旬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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