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六安一男子伪造病历骗取新农合资金获刑三年


来源:六安新闻网

舒城县一男子通过伪造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病历等手续,在舒城县新农合办公室骗报销资金。2013年4月份,被告人华某某通过伪造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病历等手续,在舒城县新农合办公室骗取新农合报销资金108245元。

原标题:男子伪造病历骗取新农合资金获刑三年

舒城县一男子通过伪造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病历等手续,在舒城县新农合办公室骗报销资金。4月30日,舒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3年4月份,被告人华某某通过伪造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病历等手续,在舒城县新农合办公室骗取新农合报销资金108245元。案发后,被告人华某某已将该资金退换舒城县新农合办公室。

2014年10月份,被告人华某某再次伪造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病历等手续,在舒城县新农合办公室骗取新农合报销资金五万余元时,被舒城县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识破。2014年12月15日,华某某到舒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舒城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华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华某某积极退赃,酌定从轻处罚。辩护人辩称华某某实施诈骗主观上是为了治病,请求从轻处罚,于法无据,不予采纳。但辩称华某某系自首、案发后主动退赃、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理由成立,予以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邵婧]

标签:伪造 病历 新农合

人参与 评论

一周要闻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