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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建设法治宿州 引领保障改革发展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改革发展的坚强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纪元。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引领规范改革发展大业。

原标题:着力建设法治宿州 引领保障改革发展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改革发展的坚强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纪元。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引领规范改革发展大业。

把握地方立法机遇,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我们要根据四中全会部署,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使之配套衔接国家法律,引领保障改革发展。地方立法工作关键要把握好:一是增强立法针对性,立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谋划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立足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积极谋划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立足改善民生民计,积极谋划民生工程、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立足生态宿州建设,积极谋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二是突出立法科学性,坚持开门立法、为民立法。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建立健全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完善立法专家顾问制度以及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三是注重立法规范性,依照规范程序开展立法。加强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及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切实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和配套性。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改革发展构建法治良序。我们必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大力推进权力界限明晰化,探索建立市级及四县一区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持续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机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更多地向县区、园区下放,全面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制定出台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意见、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实施办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内探索推行综合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努力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探索建立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检测和绩效评估制度,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办事、依章办事、依规办事。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改革发展守好公平正义底线。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制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操作办法。健全公、检、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互分离,不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必须固化司法行为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职务行为,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必须强化司法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司法各环节的办案要求和操作规则,坚决做到谁办案谁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扎实推进严格司法。对司法领域的腐败做到“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培植全民守法信仰,为改革发展夯实法治基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化“江淮普法行”等主题活动,推进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大力开展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居)、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率先把美好乡村建成法治示范村。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主动性,为全民守法用法在宿州落地扎根培植法治沃土,为加速宿州崛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作者系中共宿州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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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傅剑波]

标签:法治 改革 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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