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铜陵园区外租房创业 房租补贴申报开始


来源:铜陵新闻网

原标题:铜陵园区外租房创业房租补贴申报开始 记者从铜陵市人社局获悉,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降低初创型小微企业在创业场地方面的成本支出,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

原标题:铜陵园区外租房创业房租补贴申报开始

记者从铜陵市人社局获悉,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降低初创型小微企业在创业场地方面的成本支出,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铜陵市决定开展2015年创业园区外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申报。

据了解,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士兵在铜陵市辖区创业园区外注册登记的各类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创业企业申请房租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满6个月,距工商部门登记不足24个月。属于“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和列入全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名单中的“小进规”企业,可放宽到注册登记36个月以内。2、从事当年度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3、在创业园区外具有独立、合法的经营场所,且与注册地一致;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并缴纳房租。4、当年吸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达到从业人员30%以上,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到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据了解,补贴标准及期限是根据企业实际租赁的创业场地面积,按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最大补助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给予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创业企业实际支付的年房租租金的50%。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自初次享受房租补贴起,最长不超过36个月。此次补贴的期限为2015年1月-2015年12月;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于2016年1月31日前向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房租补贴申请。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康鹏飞]

标签:铜陵 园区 补贴

人参与 评论

一周要闻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