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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对大气污染治理再下“重药”


来源: 中安在线

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近日芜湖市制订了《芜湖市2014年第四季度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管控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管控指标和管控措施等重要内容,在年底对大气污染治理再下一剂“重药”。

原标题:芜湖市发布临时管控方案 强化大气污染源监督

今年以来,芜湖市在大气污染防治上一直下重拳,强治理,收效明显。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近日芜湖市制订了《芜湖市2014年第四季度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管控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管控指标和管控措施等重要内容,在年底对大气污染治理再下一剂“重药”。

据介绍,日前召开的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调度会上通报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各市PM10浓度提出管控要求,其中要求芜湖市“年底前PM10平均浓度必须低于83ug/m3”。省环保厅为此专门下发《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红色预警的函》。面对严峻形势,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制订实施临时管控方案,强化管控措施,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根据管控方案,总体目标是确保今年第四季度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防止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管控时段从方案发布至12月31日。管控按照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全面保障与重点防控相结合,临时管控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抓好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兼顾水体水质保障、重点污染企业管控、噪声和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要素的监管。在强化日常环境监管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临时管控措施,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群众健康生活要求。同时,把有效的临时性、应急性措施转化为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巩固保障成果。

记者了解到,临时管控措施包括管控分级、一般性管控措施、应急管控措施及应急响应工作。临时管控期间一般性管控措施包括严控煤质;严格执行燃煤企业排放标准;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停用10蒸吨(含)以下分散燃煤锅炉;强化涉气企业监管;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加快黄标车淘汰,严格机动车通行管制;强化公交车辆运营管理;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强化易扬尘物料砂石堆场、采石场管理;进一步强化建设施工管理;增加道路保洁频次等。应急管控措施则包括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限产;加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加强面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禁止建筑工程施工喷涂、喷漆作业;停止工地施工作业;混凝土、沥青生产企业停产;停止易扬尘物料运输等。

方案要求,临时管控期间,停、限产企业务必落实管控措施,切实完成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将强化通报调度,完善应急响应,加强宣传引导,落实考核问责,全力保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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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冬华]

标签:大气污染 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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